南通港小廟洪上延航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編制項目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3-12-06
本次南通港小廟洪上延航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編制項目,采購人為南通港集團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擬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誠邀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單位參與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
一、采購項目概況及服務要求:
1、項目名稱:南通港小廟洪上延航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編制項目
2、項目編號:NTGJT-XMHSYHD-STBC-202311-261
3、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4、最高限價:35萬元,投標價超過控制價(最高限價)的為無效報價。
5、服務要求:
5.1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據(jù)相關設計要求,開展本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形成《南通港小廟洪上延航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
5.2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提交《南通港小廟洪上延航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送審稿,提交后30個工作日內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取得行政許可決定。
二、合格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1、合格供應商的一般條件: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術能力;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合格供應商的特殊條件:
2.1供應商資質要求:
(1)供應商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提供由供應商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項目負責人(2023年8月—2023年10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其(2023年8月—2023年10月)在該單位參加工作的有效證明材料;
(3)近5年內承擔過(自2018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方案編制項目(須提供合同或成果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專家評審意見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水土保持批復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3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標段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
2.4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參與競標。
三、磋商信息: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23年12月18日13:30—14:00整(北京時間)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12月18日14:00整(北京時間)
磋商時間:2023年12月18日14:00整(北京時間)
磋商地點: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七樓會議室
磋商地址:江蘇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號
四、本項目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南通港集團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聯(lián)系地址:江蘇省通州灣江海聯(lián)動開發(fā)示范區(qū)東海大道88號7號樓219
郵政編碼:226333
聯(lián) 系 人:徐偉杰(商務)
電話:0513-86920176(商務)
五、信息發(fā)布:
本項目相關的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終止公告、成交結果公告等信息均通過南通港集團建設投資有限公司“http://www.ntgjt.com/”及南通(港口)“http://zgjnhx.cn/”集團發(fā)布。
采購人在上述網(wǎng)站公布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供應商,供應商有義務在參加采購活動期間瀏覽相關網(wǎng)站。
六、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個工作日。
附件:競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