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天生港區(qū)橫港沙作業(yè)區(qū)新世界碼頭3#-4#泊位改造工程碼頭及附屬設施現狀檢測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0-08-03
南通港碼頭管理 有限公司為 南通港天生港區(qū)橫港沙作業(yè)區(qū)新世界碼頭3#-4#泊位改造工程碼頭及附屬設施現狀檢測項目,擬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歡迎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單位參與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
一、采購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南通港天生港區(qū)橫港沙作業(yè)區(qū)新世界碼頭3#-4#泊位改造工程碼頭及附屬設施現狀檢測
2、項目編號:
3、項目概況:南通港天生港區(qū)橫港沙作業(yè)區(qū)新世界通用碼頭工程位于南通市通州區(qū)五接鎮(zhèn)開沙島東南端,地處長江下游河口段的北岸,距離入??诩s223 km。距上游焦港約26km,距南通市區(qū)約25km,距長江口約160km,距南京市約260km,地理位置坐標為東經120°31ˊ10"北緯32°04ˊ20" 。
4、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5、采購內容及預算:
(1)3#、4#泊位構件外觀檢查、整體變形與變位測量、軌道檢測、接岸結構檢測、??看胺雷o設施檢測,3#、4#、5#引橋構件外觀檢查、整體變形與變位測量、1#變電所房建工程相關檢測,并根據現場檢測結果對碼頭進行安全性、適用性和耐久性評估,根據檢測結果提出對設施加固或修復處理建議意見,并給出處理后的技術狀況評價。具體詳見本項目工程量清單。本工程項目的檢測內容、頻率和要求應滿足《港口設施維護技術規(guī)范》(JTS 310-2013)、《水運工程水工建筑物檢測與評估技術規(guī)范》(JTS304-2019)、《水運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TS257-2008)、《江蘇省水運工程質量鑒定工作程序及標準》(蘇交規(guī)[2012]8號)、《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80號)等相關規(guī)范文件的要求。
(2)采購預算為 19 萬元。
6、工期: 100 個日歷天
二、合格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1、合格供應商的一般條件: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術能力;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合格供應商的特殊條件:
2.1投標人必須是獨立的企業(yè)法人,持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2.2投標人本單位(或其下屬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檢測機構)同時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運工程材料檢測甲級和水運工程結構檢測甲級資質;具有省級或以上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資質認定證書(資質認定包括檢驗檢測機構計量認證)或計量認證證書;
2.3投標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檢測項目服務完成日期為準)完成過類似水運工程的試驗檢測項目;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有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擬擔任本項目負責人近期(2020年1月--5月)的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或其他能夠證明其近期(2020年1月--5月)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并加蓋社保機構單位章)。
2.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注:本項目不接受由多個供應商組成的聯(lián)合體參與磋商。
三、報名信息:
報名時間:自采購公告上網發(fā)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每日工作時間:上午9:00—11:00整,下午13:30—16:30整(節(jié)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
報名地址:江蘇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號A912室
報名方式:書面或現場報名。
四、磋商信息: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20年 8月 13日下午13:30—14:00整(北京時間)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0年 8月13日下午14:00整(北京時間)
磋商時間:2020年8月 13日下午14:00整(北京時間)
磋商地點: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
磋商地址:江蘇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號二樓會議室
五、本項目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名 稱: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
聯(lián)系地址:江蘇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號A912室
聯(lián)系 人:張錦榮
電話:0513-85167264
傳真:0513-83527025
郵政編碼:226006
六、信息發(fā)布:
本項目相關的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終止公告、成交結果公告等信息均通過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zgjnhx.cn)”公布。
采購人在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網站公布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供應商,供應商有義務在參加采購活動期間瀏覽相關網站。
七、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個工作日。
附件下載:競爭性磋商文件